2007年1月2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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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高级法院院长应勇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要求
让“三项承诺”更出彩更闪光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兴平

  本报讯  “‘三项承诺’要求很高,但这是法院分内之事;落实‘三项承诺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没有终局性的胜利,但必须持续地取得阶段性成果。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这样说。新的一年里,全省法院要深入推进“三项承诺”,切实解决群众的诉讼困难,让老百姓打官司更轻松更方便。
  新年打官司将更便宜了。国务院颁布的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。新办法旨在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,总体上大幅降低了原来的诉讼收费标准,取消了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的收取。为此,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建立健全法院内外诉讼费结算和衔接机制,确保诉讼费用预收规范、结算准确、退费及时。
  去年,全省法院的司法救助力度空前,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缓、减、免缴诉讼费达3160.73万元,同比上升119.6%。
  同时,我省将改革级别管辖,打官司将更方便。从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、就地解决纠纷,有利于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、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,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、维护司法公正出发,我省将对级别管辖进行完善调整和改革。婚姻、家庭、继承、物业、人身损害赔偿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、群体性纠纷类案件,原则上不以标的额确定级别管辖,当事人在同一辖区的,一般由基层法院受理;当事人跨区域、争议标的较大的案件,在法律适用上有普遍意义的新类型案件,可由中级法院或高级法院作一审。对不宜在当地解决的讼争,应依法指定其他法院管辖或适当提高审级。省高院对级别管辖的调整意见在进一步调研后,适时报最高法院批准实施。
  此外,全省法院还要继续建设更多为民、便民的规范化的立案接待大厅。以方便群众诉讼为标准,建设功能综合统一、设施便民利民、制度健全规范、人员配备到位,满足一站式服务要求的立案大厅。